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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运行管理和2022年度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2〕10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 阅读量:2186 | 发布时间:2022-01-31

各设区市科技局,区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增强我区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保障能力,根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06号)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简称“野外科研站”)建设管理和申报认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野外科研站运行管理

请已认定的首批5个广西野外科研站(附件1)的各依托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为广西野外科研站的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二要健全内设机构,发挥好广西野外站站长的组织管理与学术能力和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三要进一步明确功能、目标定位,大力开展自主科研创新与对外合作交流,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观测数据高效利用,不断提升科学观测和试验研究水平;四要加强对野外科研站的运行管理(尤其是科研管理),切实提高广西野外科研站的科研成效和综合运行绩效。

二、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野外科研站申报工作

在加强和优化已有广西野外科研站建设基础上,2022年适当布局、新增认定一批广西野外科研站。为保证申请质量,请各有关依托单位按以下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详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06号)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对未能提供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在桂的中央直属部门或设区的市科技行政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支持运行满3年有效佐证的野外站申请,或申请的野外站与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支持运行满3年的野外站的软硬件设施及地点与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 申请文本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及《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2. 装订要求

(1)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

(2)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分别逐页编制总页码。

(3)申请书与附件等材料之间可用彩页或空白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 突出科学合理布局。重点支持围绕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公路水运科学等学科专业领域布局建设广西野外科研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尚未建成广西野外科研站的区域、依托单位的申请。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有长期合作基础及合作成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保护地单位联合申请。

申请认定的野外科研站与已经认定的广西野外科研站在名称和方向上不能重合;与已建成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应用数学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在功能与目标定位上要各有侧重。

2. 申请实行限量控制。申请单位的二级学院(机构)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广西野外科研站的,原则上不允许该二级学院(机构)作主体牵头申请认定新的广西野外科研站。

各高等院校(含有二级学院(医院、单位))、自治区农科院(含有二级非法人单位)、广西科学院(含有二级非法人单位)择优推荐申请认定的广西野外科研站不超过2个,其他科研院所择优推荐申请认定不超过1个。

3. 突出厅市合力共建。根据《厅市会商工作规则》(桂科政字〔2020〕60号),将重点支持已纳入科技厅-设区市的厅市会商议题的广西野外科研站申请认定和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野外站申报的推荐工作。组织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依托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它单位组织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到现场进行核验和论证,经本单位专题研究,审查并在单位(含共建)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和《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式1份原件)一并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受理机构,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四)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依托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评估、名单审定、对外公示”的工作流程,开展野外站认定工作。评审评估环节,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编制的评审工作方案(包括评审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一)受理机构: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小凤

联系电话:0771-5862686、5843542

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309室

工作邮箱:jkzx5843542@163.com

(二)组织机构:自治区科技厅

联系人:孙艳、黄婷、莫长林(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771-2802463、2618795

办公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402、403、404室

工作邮箱:jcc@kjt.gxzf.gov.cn

附件:1. 首批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名单.docx

   2.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docx

   3. 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格式).docx

   4.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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